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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2月27日讯(记者 姚宇超)行走在楚沩大地,蓝天白云倒映在清澈的水面上,碧水长天之间,呈现出一幅秀美画卷。
助力绿水青山,不仅有河长,还有检察长。记者了解到,2021年9月,宁乡市检察院与宁乡市河长办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市河长办协调督导职能,有效预防和依法打击涉河犯罪,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资源。
协作机制实施以来,宁乡市检察院检察长与河长共同巡河,对沩乌楚靳四条河流均进行了日常巡查,调研了解河湖生态环境现状,推进河湖管护有序开展,预防和打击危害生态环境、损害公益等水事违法行为。
2022年4月,湖南省总河长发布第8号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要求整治11类违法违规问题,宁乡市河长办联合宁乡市检察院等部门,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实施方案的优势,对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河流进行排查,查处5处妨碍行洪问题清单,通过联合办案,磋商机制,均已整治完毕。
“河湖越来越清,生态越来越好,‘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以生态补偿为抓手,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意义重大。”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后,宁乡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推提升县域河流生态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