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
2023年5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姜文华故意杀人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文华因故对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产生不满。经预谋,姜文华于2021年6月7日14时许,在复旦大学光华楼王永珍办公室内,持刀朝王永珍刺切数十刀,致王当场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代理人发表了代理意见。被告人姜文华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量刑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当事人家属、社会公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此前报道
持刀杀害学院党委书记,复旦大学一教师被批捕
新京报讯 (2021年)6月21日傍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姜文华批准逮捕。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官网王永珍介绍页面
6月7日19时,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当天14时52分,复旦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
随后官方确认,遇害者为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犯罪嫌疑人系姜文华,事发前为该院教师。
警方通报截图
事发后,网络上对姜文华的工作情况及其与王永珍的关系存在一些猜测与传言,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复旦大学于6月17日发布了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2021年6月7日下午,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同志不幸遇害身亡。连日来,师生校友和各界人士通过不同渠道表达了沉痛哀悼。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不实的传言。为回应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现就事件当事人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王永珍的有关情况
王永珍1994年从兰州大学化学系本科毕业,经研究生考试进入复旦大学化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硕士毕业后留校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在职攻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4月聘为副研究员。历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人事处副处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曾作为教育部第四批滇西地区挂职干部担任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年,2018年1月担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经查王永珍、姜文华所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二人没有合作发表情况,也不存在剽窃学术成果的情况。
根据百度百科平台历史版本记录显示,王永珍有关词条系2021年6月8日12:50由网友自行创建。学校未参与该词条编辑工作,也未对其中任何信息做过删除。
二、关于姜文华的有关情况
姜文华自2016年9月起以青年研究员岗位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概率与统计精算系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每年进行;聘期考核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期满当年进行,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实行“准聘-长聘制”的青年研究员,首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学校与其签订第二个3年聘期合同。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在两个聘期内已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则进入长聘教师系列。学校与姜文华签订合同,合同期为3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姜文华应在合同期满前参加聘期考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019年6月,数学科学学院按相关程序对姜文华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综合考核后,判定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提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不再续聘”的建议。考核过程不设政审环节。
2019年7月,经姜文华本人申请,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学院充分考虑其特殊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2020年11月,经姜文华本人再次申请,学院考虑其特殊情况再次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又一次与姜文华续签1年期聘用合同,并保留其岗位和各项待遇。截至2021年6月7日,姜文华与学校签订的1年聘期合同尚未期满,学校并未作出与姜文华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决定。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检察机关也已介入,学校尊重司法程序,与案件相关情况,以警方权威结论为准。学校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并做好家属安抚和后事处置事宜。
感谢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复旦大学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