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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5月22日电 5月22日,宿迁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包括挪用集体资金、漠视群众诉求造成群众经济损失等。
具体通报如下:
1.宿豫区来龙镇来龙社区原党委委员左庆亮挪用土地换社保资金问题。2020年8月,左庆亮在负责收取保管土地换社保资金工作中,预收32名村民102.77万元土地换社保资金,个人挪用32.56万元,致使不符合土地换社保条件的村民未及时收到退款。2021年8月,左庆亮归还其挪用资金。2022年12月,左庆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泗阳县临河镇副镇长葛春阳履职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损失问题。2021年6月,葛春阳在负责临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苗木管护工作期间,明知苗木存在损毁和遗失风险,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导致苗木损毁、遗失488株,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0万元。2023年4月,葛春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泗洪县双沟镇双东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兼双沟镇方正搬运有限公司(村集体企业)会计马永卫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马永卫违规将方正搬运有限公司资金137万余元转至其个人账户,用于公司支出,个人挪用2.63万元。2022年12月,马永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宿城区陈集镇水利站站长周永漠视群众诉求造成群众经济损失问题。2020年10月,周永在负责陈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对群众反映的建设灌溉渠阻断原有排涝水管且未预留新排水口等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2021年7月,该灌溉渠周边约40亩玉米、西瓜农田被淹,造成经济损失2.2万元。2022年6月,周永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