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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区域主要河湖水位,结合《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研判,市防指决定于6月24日22时起,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仍处于梅雨期,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分析研判,科学合理调度,严格值班值守,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苏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