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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4月1日实施
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可奖2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韦红雨 通讯员 丁荣 张燕)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举报人向医保行政部门反映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经查证属实,将获得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市医保局、财政局共同印发了《泰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奖励金额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奖励,最低200元(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举报人可在收到奖励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获奖励,需同时符合5个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有效证据;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举报途径有哪些?写信、到访、打电话、通过邮箱、微信公众号都可以。举报受理地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2楼206室基金监管处。举报投诉平台号码:12393。
举报受理邮箱:tzsylbzjjjjgc@163.com。市民还可以关注“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主页面后点击右下角的“经办服务”,再点击下拉菜单中的“骗保举报”即可。